實施清單式報批
  城鎮建設用地申報材料由14項減少到5項
  單獨選址項目的材料由20項減少到7項
  本報訊(記者 王成棟 許靜)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將簡化建設用地審批材料和審批流程,對建設用地實施清單式報批。城鎮建設用地申報材料將由14項減少到5項,單獨選址項目的材料也將由20項減少到7項。
  根據省國土資源廳近日下發的《關於優化規範建設用地報批工作的通知》,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或省文件無明文規定要求的徵地報件材料一律取消。省國土資源廳自行製作、頒發的批覆、證書等徵地所需報件材料一律不再要求市、縣上報;對需具備但無需上報的材料,由市、縣政府審查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實行終身負責制。
  對各級政府上報的建設用地報批材料,省國土資源廳進行審查並提出審查意見後,僅以清單形式報省人民政府審批。此舉將有利於提升審批效率。同時,全省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用地報批中,要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既提高效率、縮短周期,也要嚴格規範徵地程序,加強用地監管。
  (原標題:元旦起 建設用地審批流程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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